
衡山县融媒体中心10月28日讯【记者:赵诗 唐欣颖 通讯员:肖文斌】近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接到110指令,在107国道店门镇祝融村石门桥路段发生一起三轮电动车和两轮摩托车相撞事故,电动车驾驶员受伤,摩托车驾驶员逃逸。
民警赶到现场之后,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倒在地上,一位老人坐在一旁。据目击者说,两车相撞后,摩托车驾驶员驾车往衡阳方向逃跑。
现场民警立即一分为二,一组负责将受伤的电动车驾驶员唐某送往医院,另一组则负责调取附近监控。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唐某四根肋骨骨折,由于送医救治及时,暂无生命危险。
通过查看案发地点监控,民警发现,事发当时,电动车停放在路边,在摩托车经过时,电动车驾驶员突然启动车辆,驶入车道,导致两车发生碰撞。但监控视频只是模糊地记录了两车相撞的场景,并没有拍到肇事摩托车的车牌。
于是,民警决定沿着摩托车行驶方向进行追击。当天下午,在南岳区公安局网安大队的协助下,民警对南岳、店门等沿途多处监控进行了查看、比对,终于,一辆牌照为湘D3XX05的摩托车进入了警方的视线。民警立即对该车的行车轨迹进行追踪,很快锁定了肇事嫌疑人陈某。
原来,事发当天早上,肇事司机陈某驾驶摩托车从衡东县新塘镇出发,准备前往衡山县店门镇办事,在经过107国道店门镇祝融村石门桥路段时,与突然发动电动车的唐某相撞。相撞后,电动车驾驶员唐某受伤,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却“扬尘而去”。
目前,陈某已归案。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陈某本来只需要承担次要责任,但因为肇事逃逸,导致他将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面临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交警温馨提示,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立即停车、及时报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切勿怀揣侥幸心理驾车逃逸。
一审:徐梅芳 二审:唐有权 三审:黎林
责编:唐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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